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音频:00:00/03:26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凡是纳税人的子女所去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部分,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进行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的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的部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内可以按每月400元来进行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可以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进行继续教育费用支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进行继续教育的费用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定额进行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所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可以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是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的,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的,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去进行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部分,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来进行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的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的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的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则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也有自有住房。而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来进行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来进行扣除,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其兄弟姐妹来进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果还有疑问话,欢迎大家留言联系我们,鑫恩华随时为您解决您的创业难题。